河南省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考试通告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0-01-03 00:00:00

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在即,为维护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良好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现就诚信考试有关规定发布通告如下: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观念,在现场确认时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诚信考试承诺,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法规和考试纪律,做到诚实守信、文明应考。

二、请各位考生不要听信网上所谓出售“研究生试题”或“作弊工具”的宣传,不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不要轻信骗子的谣言和伎俩,谨防上当受骗。

三、认真备考,不寻找“枪手”替考,也不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遵守考试规定,不将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和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违者将受到严厉查处

四、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生诚信考试情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依据。

六、按照教育部规定,对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将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给予开除学籍的处罚;对作弊的在职考生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